發布日期:2021-08-13 15:06:27閱讀:4644
日前,湖北發布《2021年水污染防治攻堅工作安排》。詳情如下:
關于印發2021年水污染防治攻堅工作安排的通知
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神農架林區生態環境局:
現將2021年全省水污染防治攻堅工作安排印發你們,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。
湖北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
2021年7月16日
2021年水污染防治攻堅工作安排
一、總體思路及目標
統籌水資源、水生態、水環境協同共治,以水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,堅持“減排、增容”兩手發力,以“保好水、治差水、護飲水、凈湖水”為主攻方向,突出精準治污、科學治污、依法治污,為“十四五”水污染防治攻堅開好局、起好步。2021年,全省地表水國考斷面水質優良比例、劣Ⅴ類比例達到國家考核要求;化學需氧量、氨氮總量減排指標完成國家年度目標任務。
二、攻堅重點
以歷年風險斷面為重點,兼顧“十四五”省控重點湖泊,持續推動河湖水生態環境綜合整治,重點開展57個斷面(水域)年度攻堅。
(一)“保良好”風險斷面(26個)
通順河黃陵大橋、滾河湯店、蠻河孔灣(島口)、小清河王灣村、四湖總干渠新灘、華容河東升閘下、藕池河西支官垱、太湖港渠東關橋、洪湖、天門河拖市、上西荊河積玉口荷花村、新埠河山河電站、長湖荊門水域、涢水蔡河村、涢水隔卜橋、澴水萬安閘、澴水余家坡、澴水孝感河口大橋、漢北河新溝閘、龍感湖、斧頭湖咸寧湖心、黃蓋湖、應山河孝昌王店、涢水平林、天門河漢川新堰、通順河鄭場游潭村。
(二)“消劣Ⅴ”風險斷面(9個)
神定河神定河口、四湖總干渠運糧湖同心隊、竹皮河馬良龔家灣、上西荊河積玉口荷花村、浰河入漢江口、澴水余家坡、通順河港洲村、黃絲河挖溝泵站、四湖總干渠新河村。
(三)省控重點湖泊
“十四五”29個省控重點湖泊水域;啟動部分湖泊水質提升工程。
三、重點任務
(一)堅持精準施策,分類改善人居生活環境
1.“保好水”,大力推進美麗河湖建設。以地級及以上城市政府為主體,積極推進美麗河湖保護與建設試點。實施丹江口庫區水生態保護與修復,保障南水北調中線、引江補漢等調水線路水質安全。維護漳河水庫、清江等水質較好水體穩定,抓好東荊河、漢北河等綜合治理修復。強化長江宜昌段和荊州段沿江石化、化工等重點行業環境風險管控。推動細化倒水、灄水等枯水期水資源調度管理,改善河流連通性。
2.“治差水”,深入實施水質提升攻堅。長期不達標、季節性超標和存在風險的河流、湖庫制定達標規劃或方案。強化浰河流域“三磷”等重點企業治理,實施流域總磷總量控制。協調加強滾河和府澴河水量統一調度,保障河道基本生態流量。推進通順河流域跨市聯防聯控聯治,優化水資源配置,深化仙桃段水環境綜合整治。四湖總干渠、竹皮河、天門河、神定河、泗河持續推進流域綜合治理,嚴防劣Ⅴ類水質反彈。
3.“護飲水”,持續保障居民飲水安全。深入推進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,持續開展水源環境狀況評估。深化和鞏固水源地清理排查整治成效,加強巡查和“回頭看”。以不達標和風險水源地為重點,開展環境問題專項治理,鞏固提升飲水安全;持續推進大悟界牌水庫環境問題整改。加快推動縣級以上水源地水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,開展“千噸萬人”水源地監測,建立健全部門間數據共享機制。持續督導單一水源地地級及以上城市加快推進應急備用水源建設。
4.“凈湖水”,探索湖泊清淤和綜合治理。配合水利部門推動試點湖泊清淤和綜合治理;聯合制定湖泊清淤技術指南,開展重點湖泊清淤調查。持續加強環湖及入湖支流水污染防治,以自然生態修復為主,協同退田(垸、漁)還濕、江湖互通、水量調度管理等措施,強化湖泊生態修復。探索實施洪湖、龍感湖湖區及入湖支渠底泥清淤,推進梁子湖、斧頭湖、長湖等入(出)湖港渠整治、入湖口濕地及環湖緩沖帶建設。
(二)堅持控源減污,強化點源面源污染防治
5.推動產業結構和布局優化。落實《長江保護法》,禁止在長江干支流岸線1公里范圍內新(擴)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,禁止在長江干流岸線3公里范圍內和重要支流岸線1公里范圍內新(改、擴)建尾礦庫。
6.強化工業園區環境監管。深化工業園區污水處理環境管理,完善“一園一檔”。嚴密監督污水處理去向,確保在線監控設施與生態環境部聯網。提升“送法入企”服務效能,宣貫啤酒、白酒行業排放標準修改單,指導企業與納管污水處理廠協商,合理確定間接排放限值。
7.狠抓工業污染防治。深化《湖北省漢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綜合排放標準》貫標執法。開展長江“三磷”排查整治“回頭看”,著力推進“三磷”企業遺留問題整改。督促按照排污許可證要求,有效控制總磷排放濃度和總量;對排污口和周邊環境進行總磷監測,依法公開監測信息。探索開展總磷排放總量控制。
8.提升城鎮污染治理水平。配合住建部門實施《湖北省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行動實施方案》,推動城鎮生活污水收集管網建設和改造,消除管網覆蓋空白區。倒逼推進進水生化需氧量濃度低于100mg/L的污水處理廠服務片區能力提升。
9.強化農業污染防治。配合農業部門因地制宜推廣畜禽養殖全量還田利用,促進農牧結合、種養循環,持續加強養殖綜合利用設施監管。推動水產養殖尾水資源化綜合利用,支持生態溝渠、生態塘、潛流濕地等升級改造。探索在重點農業退水口開展監測。
(三)堅持重點突破,推進水生態環境綜合提升
10.深入推進排污口溯源整治。推進實施長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,明確任務清單,2021年底前完成排污口溯源、分類命名編碼和標志牌樹立。深化省控重點湖泊入湖排污口排查,建立“一口一檔”,推進分類治理。
11.鞏固黑臭水體整治成效。配合住建部門鞏固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整治成效,建立長效管理機制。將黑臭水體治理范圍延伸至26個縣級市建成區,全面摸清黑臭水體底數,配合建立治理清單,指導推進綜合整治。
12.強化水資源調度和管理。配合水利部門強化重點河湖生態流量(水位)調度與監管,協調合理安排閘壩泄流水量和時段,維持基本生態用水需求。協同做好突發水污染、水華情況下應急調水,推動水利、環保部門漢江水污染防治應急聯動。嚴格考核斷面上游水利工程建設監管,督促落實污染管控和水資源保障措施。
13.推進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。在重點排污口下游、河流入湖(庫)口、支流入干流處等關鍵節點,因地制宜推動建設人工濕地水質凈化等設施,對處理達標后的排水和微污染河水凈化后,進行區域水資源調配。逐步推動農村生活污水就近灌溉回用,鼓勵漁業養殖尾水循環利用。
(四)堅持規范管理,提升水環境監管能力
14.推動實施重點流域規劃。完善“十四五”重點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“1+10+N”規劃,強化應急和謀遠綜合施策。在水生生物完整性、河湖緩沖帶長度等生態指標上,力爭有所突破。各地進一步細化實化規劃項目和措施清單,啟動編制水質較差省控湖泊治理方案,加快項目謀劃和實施。
15.強化水質監測預警和異常響應。開展三峽庫區及漢江中下游、丹江口水庫水華預警監測,協同完成長江及重要支流水生生物專項試點監測。持續實施水質自動監測異常數據通報、預警,及時分析原因、排查溯源、采取措施。對超標排放水污染物的排污單位,依法依規從嚴懲處。
16.強化資金項目管理。按照中央水污染防治資金管理規程,以問題和目標為導向,合理分配使用資金。指導提升項目實施方案編制質量,對實施進度慢、管理問題多、調整變更大的項目現場幫扶,推動高標準完成績效目標。